保定二级
明时期历史地名。
- 所属朝代
- 明 (1368年–1644年)
- 坐标(WGS84)
- 116.373327, 38.999028
简介
保定府元保定路,直隶中书省。洪武元年九月为府。十月属河南分省。二年三月来属。领州三,县十七。东北距京师三百五十里。北有徐河,一名大册水,自满城经县北至安州,东入淀。又西有清苑河。又南有张登巡检司,嘉靖十三年自满城县方顺桥移置于此。满城府西少北。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庆都县。十三年十一月复置。南有方顺河。安肃府北少东。洪武二年七月降为县。西南又有鲍河。又西有遂州,元属保定路。洪武初降为县。八年二月省。定兴府北少东。洪武六年五月改属府。西有拒马河,即涞水也。又易水自西来,合焉,谓之白沟河。南有河阳巡检司,后移于清苑县界之固城镇。新城府东北。洪武初属北平府。六年五月改属府。南有白沟河。西南有巨河镇巡检司。洪武二年七月省州治归信县入焉。七年四月降为县。北有白沟河。南有瓦济河。容城府东北。洪武七年四月省入州。
引用来源
《明史·地理志》、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第七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