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二级
明时期历史地名。
- 所属朝代
- 明 (1368年–1644年)
- 存续年份
- 1368年–1644年
- 坐标(WGS84)
- 116.702030, 24.531335
简介
明代潮州府属地。嘉靖五年以饶平县大埔村置,析洲,清远二都地益之。南有神泉河,即福建汀州府之鄞江。东北有虎头沙、西有三河镇二巡检司。又南有大产巡检司,后迁黄沙。西南有乌槎巡检司,后迁高陂。东有鄞江,即东溪,亦曰左溪,自宁化县流入,下流经广东大埔县入海,中有五百滩,亦谓之汀水。又东南有正溪,西有西溪,北有北溪,南有南溪,俱合于东溪。又西有古城寨巡检司。西有大溪,即汀水,自上杭县流经此,又东入广东大埔县界。东南有三层岭巡检司。东北有太平巡检司,后徙高坡。
引用来源
《明史·地理志》;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第七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