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三级
明时期历史地名。
- 所属朝代
- 明 (1368年–1644年)
- 存续年份
- 1368年–1644年
- 坐标(WGS84)
- 116.791552, 24.581015
简介
明代潮州府境内聚落。嘉靖五年以饶平县大埔村置,析洲,清远二都地益之。南有神泉河,即福建汀州府之鄞江。东北有虎头沙、西有三河镇二巡检司。又南有大产巡检司,后迁黄沙。西南有乌槎巡检司,后迁高陂。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以程乡县豪居都之林子营置,析福建之武平、上杭,江西之安远,惠州府之兴宁四县地益之,属江西赣州府。四十二年正月还三县割地,止以兴宁程乡地置县,来属。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以潮阳县𣴛水都置,析洋乌、黄坑二都地益之,寄治贵山都之贵屿。万历十年移治黄坑,以洋乌、𣴛水二都还潮阳。
引用来源
《明史·地理志》;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第七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