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县二级
明时期历史地名,今地 高县。
- 所属朝代
- 明 (1368年–1644年)
- 今地
- 高县
- 存续年份
- 1368年–1644年
- 坐标(WGS84)
- 104.556540, 28.392288
简介
明代高州属地。高州元属叙南宣抚司。洪武五年降为县,属府。正德十三年四月复为州。正德十三年迁治中坝。东有复宁溪,即黑水之上流。南有江口巡检司。北距府百五十里。领县二:筠连州西。元筠连州,治腾川县,属永宁路,寻废县存州。洪武四年降州为县,属叙州府。六年十二月改属绵州,寻仍属叙州府。十年五月省入高县。十三年十一月复置,仍属叙州府。正德十三年四月来属。西有定川溪,下流与淯溪合。东南有三岔巡检司。元下罗计长官司,属叙南宣抚司。明玉珍改为珙州。洪武四年降为县。十三年十一月复置,属府。西南有珙溪,下流入淯溪。南有盐水坝巡检司,后迁歇马堡,仍故名。
引用来源
《明史·地理志》;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第七册
